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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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

中国政府 匈牙利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


(1990年3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以下称缔约双方),为了进一步促进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和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两国的贸易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同意根据各自的需要与可能积极促进双边贸易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第二条
  缔约双方在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收以及办理海关管理的规章手续方面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
  此规定不适用于:
  由缔约双方各自同其他国家签订的国际协议中所规定的特殊优惠,即在边境贸易、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等方面给予或可能给予的优惠。

  第三条
  两国之间的贸易,应按本协定的规定,由两国对外贸易公司和其他有外贸经营权的经济实体间签订合同进行。

  第四条
  对外贸易合同双方商品的价格应参照商品的主要国际市场价格确定。

  第五条
  自一九九一年元月一日起,缔约双方之间的贸易结算,按照两国对外贸易公司和其他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经济实体间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办理。

  第六条
  为发展两国贸易关系,缔约双方应相互为对方组织展览和博览会提供协助。

  第七条
  为执行本协定,缔约双方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匈牙利共和国贸易部代表(司局级)每年轮流在北京和布达佩斯会晤一次,就两国贸易问题交换意见。

  第八条
  本协定期满后,根据本协定规定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九条
  本协定自一九九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如缔约任何一方在本协定期满三个月前未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本协定,则本协定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协定于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四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匈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匈牙利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沈觉人                    内梅特·伊万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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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改进风光邮资明信片发行办法的通知

邮电部


邮电部关于改进风光邮资明信片发行办法的通知

1989年8月3日,邮电部

自一九八四年起,邮票发行局陆续发行了省市风光邮资明信片,丰富了邮资票品的内容,满足了国内外旅游者和集邮者使用、收集风光邮资明信片的需求。相关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在发行风光邮资明信片时扩大宣传,提高知名度,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而深受各界欢迎。尚未轮到发行的省、区、市纷纷要求尽早予以安排。但是,由于受生产、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制约,发行进度太慢(从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八年五年间只发了六套)。如今后仍按原办法发行,即使每年都按两套发行,三十个省、区、市都发行完,则还需十三年,将使绝大部分省、区、市长期见不到各该地区的风光邮资明信片。
根据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和近年来各省、区、市邮电部门印制发行明信片的能力,为了加快发行进度,满足社会需要,自一九九○年起,对风光邮资明信片发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风光邮资明信片是邮资票品之一,其发行权属邮电部,具体设计发行工作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进行安排。即哪个省的风光邮资明信片由哪个省组织图稿设计、征订数量、安排印制、分配、发运、经营等。
设计图稿后要送交邮票发行局报部审批,发行数量计划要送邮票发行局核定。
二、风光邮资明信片的规格、文字、版式等应按统一要求(见附件)设计,系列编号由邮票发行局根据各省、区、市计划先后排列。
三、售价由邮票发行局统一确定,发行此项明信片的省、区、市局向订购单位收取印制费和印制费的百分之五管理费作为集邮公司收入。
四、风光邮资明信片发行后,原稿、制版稿、文字稿版式、正式签批的印刷样张及相关的文件、批件等应在一个月内移交邮票发行局存档;实际发行数量和分配情况要报邮票发行局备查。
五、邮票发行局需留存的资料,由相关省、区、市局按第三条收费办法有偿提供。
发行风光邮资明信片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要有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严格对成品、半成品的检查监督,认真做好废、次品和各种样张的销毁处理工作,严防流失,确保发行安全。按照原定的每省、区、市发行一套风光邮资明信片的原则,已经发行过的省、
区、市不再发行。
附件:对YP系列邮资明信片的设计要求
1.每套邮资明信片分A、B两组,每组5枚或10枚。A组邮票面值为发行时的现行国内埠际明信片邮资,B组邮票面值为发行时的现行国际航空明信片邮资。
2.两组明信片的图案可以不同,也可以相同。如果不同,要全套不同;如果相同,要全套相同。
3.每枚明信片的规格为148×100毫米。邮票图案与背面图案应相同。邮票均印在每枚明信片正面的右上角。
4.两组明信片的正面文字、邮票边框及线条等的颜色要有区别。
5.两组明信片的文字均采用中英文对照印制。有民族文字的民族自治区,可以在国内邮资组明信片上用汉字和民族文字对照印制。
6.A组明信片的正面左上方要印红色邮政编码框,B组明信片的正面左上角要印蓝色航空标签。
7.两组明信片要分别包装,封套的文字颜色要有区别,B组封套上要印有“国际航空邮资明信片”字样,以便区别。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科技与信息化正在引领发展转型,带动经济社会变革,加速形成现代化行政管理理念,重塑政府管理的结构和形态。国土资源管理的对象复杂,范围广泛,任务繁重,社会公众的需求越来越高。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部以来,科技信息手段不断得到应用,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但是在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管理、创新监管、提高参与宏观调控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构筑惩防体系等方面,在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的准备依然不足。

  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根本转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以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和网络互联互通为基础,通过科技信息手段在管理各领域、各环节的广泛深入运用,构筑以科技信息手段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管理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国土资源的全程监管和高效配置。

  (二)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是: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深入研究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从规范创新管理、破解发展难题的高度来认识科技信息手段的重要作用,加强业务研究,设计工作抓手,转变管理职能,适应新的管理方式。

  ——行政主导,技术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信息手段的广泛深入运用,加快制度设计和创新,根据管理改革和发展需要,系统提出业务工作对科技信息手段的需求。技术部门要积极跟进,捕捉和发掘需求,加强技术研发,全力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推进成果应用,做好支撑服务。

  ——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进一步统筹管理改革、制度建设与技术支撑,统筹数据获取、网络建设与系统应用,整合人、财、物等资源,真正“统起来、连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发挥科技信息手段的整体功能。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加强资源开发利用行为、资源管理行为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和行政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以“管得住、管得好、用得好”为检验标准,以达到管理目标和取得显著成效为立足点。

  (三)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的主要目标是:

  ——整合各类信息,形成基础数据支撑体系。通过对土地、矿产、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管理等各类信息的汇集、整合,形成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实现对全国国土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的全面掌握。

  ——建立综合监管平台,改进执法和土地督察方式。通过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监管体系,促进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实时监管。

  ——推进管理业务网上运行,规范审批管理。通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流程的网上运行和互联互通,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执行力和协调联动能力,规范管理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

  ——深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增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通过国土资源信息的更新、汇总和日常监测统计,掌握资源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以供定需、双向调节,增强宏观调控措施的针对性、灵活性。

  ——构建资源市场网络体系,强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通过土地、矿业权市场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全国统一的土地、矿业权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土地、矿业权市场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推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型政府新形象。通过推进以四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为主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任务

  (四)构筑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按照统一标准整合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多种信息,构筑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形成核心数据库,满足国土资源监管、宏观调控和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设计“一张图”建设方案,制定数据生产、汇交、管理、更新、应用服务的数据标准和制度。

  ——规范数据生产和汇交,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的专项调查,在数据生产环节要严格执行“一张图”建设对数据标准的要求,及时向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汇交数据并上图入库。

  ——加快数据整合,2010年基本建成由基础地理、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矿产勘查和开发利用现状、国土资源规划数据为基础的 “一张图”本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叠加各类数据。

  ——做好历史数据补录,建立数据更新长效机制,实行“谁生产,谁负责”的数据更新制度,基础数据更新由各调查评价主管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纳入调查评价工作制度,业务数据更新分别由各业务部门制定实时更新措施。完善网络环境下的业务数据报备机制,不断创新数据实时更新的技术手段和措施。

  (五)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整合相关应用系统,建立贯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覆盖管理各环节的综合监管平台,改进国土资源执法和土地督察方式,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2010年完成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的制定,梳理和确定各级国土资源监管的目标、主要内容。

  ——各类管理业务的主管单位共同参与,建立覆盖土地“批、供、用、补、查”、土地登记、地价监测,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年检、资质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矿山环境监管、矿山土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监测等业务的综合监管平台。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推进综合监管平台的日常应用,建立运行机制,实现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的全程常态化监管。进一步深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基本农田检查等专项工作。

  ——利用监管平台,整合违法线索信息,创新执法方式,开展在线土地督察,逐步扩大例行督察和审核督察覆盖面。

  (六)加快四级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流程的网上运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管理业务梳理,统筹各类管理业务需求,建立覆盖国土资源管理所有业务的应用系统,实现四级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流程的网上运行。

  ——建立和整合行政办公、行政审批、综合统计、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科技成果与外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系统,并实现网上运行。2012年以前,四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办公和行政审批都应实现网上运行。

  ——加强系统建设和运行的整合集成,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省以下三级应用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统筹,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延伸至乡镇国土所。

  ——强化各级应用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不断推进各类备案信息和公文的远程电子在线报送。

  ——深化系统应用,逐步把质量保证、绩效评估、内部监管内容嵌入应用系统,加强在线电子监察、重要事项的网上督办和内部信息报送与发布。

  (七)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主动性、灵活性。利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加强数据汇总和模型分析,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和改善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2010年实现各专业统计、综合统计成果信息在综合监管平台中汇总、生成和分析,并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对国土资源形势的分析和研判。

  ——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率、供地率、土地利用和市场交易等情况的研究和信息汇总分析,增强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供需双向调节的针对性,科学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控制审批节奏。

  ——充分利用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掌握全国矿业权设置、矿产资源产能等情况,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总量、类型和结构。

  (八)推进全国统一的土地、矿业权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全国统一、规范、高效、有序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体系,提高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

  ——进一步完善土地、矿业权出让的市场机制和工作程序,健全土地、矿业权出让市场交易规则、制度,建立网络化市场信息渠道,形成全国统一的土地、矿业权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将土地和矿业权登记、转让、抵押等市场交易信息纳入综合监管平台。

  ——利用门户网站公示土地、矿业权出让和招拍挂信息,以及矿业权人诚信信息,发布交易规则和流程,公开土地出让合同,定期公布全国重点城市地价信息和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情况,跟踪督察重点房地产企业土地储备情况。建立全国矿业权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全国矿业权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

  (九)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切实将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政策宣传的重要阵地、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建立网上信息保障、网上服务、互动交流、网上信息受理和反馈等方面的机制。

  ——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加快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2011年以前要完成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站信息整合,提高网站亲和力。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上网公开本单位掌握的信息,规定主动公开的必须及时通过网站公开,重点加强政策法规、规划、行政审批结果、办事程序、土地和矿业权市场、预算、人事任免等信息的网上公开。借助门户网站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澄清社会关注的国土资源管理热点问题。

  ——将行政审批结果公开与受理、办理工作衔接起来,形成“一条龙”服务,保障每一项行政审批结果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都及时上网发布。逐步推行网上办事服务。

  (十)积极探索部门间信息共享服务。将信息共享服务作为延伸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链条的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并推进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
——统筹金融、税务、公安、民政、建设、水利、农业、统计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媒体的需求,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设计和开发信息服务产品,提供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品牌信息服务。

  ——继续与银监会和证监会合作,2010年将银行国土信息查询服务覆盖到全国105个重点城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对上市房地产企业和矿产开发企业的土地或矿产资产情况进行披露。探索土地和金融手段联动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机制。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直接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要抓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抓好落实。要把以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和阶段目标。

  (十二)切实转变职能。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研究和形势研判,加快制度设计,按照“把权利和责任放下去,把监管和服务抓起来”的总体要求,简化具体审批业务,制定审批规则和标准,明确各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的重点,形成规范的国土资源审批制度。

  (十三)注重协调联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各项管理业务之间要统筹衔接。机关工作人员在应用信息化成果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系统完善改进的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提出新的需求。技术部门要积极跟进,主动服务,及时解决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汇总需求,转化为新的信息化建设成果,认真做好服务。

  (十四)强化技术保障。技术部门要全力做好技术保障和业务支撑,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重点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数据库建设和维护、网络运行维护,协助开展业务梳理工作。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011年前完成省以下三级国土资源网络系统建设,逐步向乡镇国土所延伸。

  (十五)确保信息安全。要把信息网络安全摆到突出位置,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服务等各环节都要消除安全隐患和漏洞,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按照信息安全技术标准操作。网络的互联互通要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

  (十六)建立长效机制。要把科技信息手段的支撑和应用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人事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协助做好动态评估。

  (十七)加强培训学习。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开展大规模培训,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特别是要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通过设立网上课堂、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用技能讲座或演示等措施,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十八)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方面的投入,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沟通,争取稳定的经费投入。涉及到信息系统建设与集成、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培训、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所需要的经费,要纳入本级部门预算。各类调查评价专项工程,要统筹安排基础数据采集和集成工作经费。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作为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加快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