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03:09:14   浏览:832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3年7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对于2013年10月1日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本院以本公告的形式统一向被执行人作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请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所负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自2013年10月1日起,各地法院对符合《规定》第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信用惩戒。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8月21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字〔2012〕1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9月24日



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精神,做好我省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三条 省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社会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共同支持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省工业设计奖的评奖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实施。每两年评奖一次。
第二章 奖项设置及申报范围
第五条 奖项设置。
省工业设计奖分设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奖项设金奖和优秀奖。根据申报产品、作品水平和数量,具体确定评奖名额。
第六条 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电子信息产品、工业装备、家用电器、工艺美术、纺织服装、家居家饰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医疗保健用品、办公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工具等产品类型。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产品类型,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主体为我省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在省外注册隶属我省的有关单位。
第八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二)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四)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
(五)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须是上市2年内的产品。申报概念作品奖的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第四章 评奖标准
第九条 评奖标准:
(一)先导性。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引领行业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创新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
(三)实用性。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四)美学效果。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环境相协调。
(五)人机工学。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
(六)品质。材料运用合理,工艺品质精良,产品质量可靠。
(七)环保性。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八)经济性。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第十条 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的评奖标准一致,具体评奖细则另行制定。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成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审定评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起草制定相关文件,成立和管理评奖工作委员会,建立评奖工作专家库等。
第十二条 成立评奖工作委员会。评奖工作委员会由省内有关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评审、提出获奖名单等工作。
第十三条 建立评奖工作专家库。制定《河北省工业设计奖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并据此建立评奖工作专家库。
第六章 评奖程序
第十四条 申报。申报单位须填写《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申报材料报送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以上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申报材料直接报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五条 推荐。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采取专家评审或其他方式提出推荐名单,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报送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六条 初评。初评专家组依据相关文件,对推荐产品、作品进行初评并提出终评建议名单。评奖工作委员会复核后,将终评建议名单报送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七条 公示。终评建议名单要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等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八条 展示。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终评建议名单,分别组织行政区域内各有关申报单位(直报单位由省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参加由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展示活动。
第十九条 终评。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活动期间对获得终评资格的产品、作品实物进行终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经评奖工作委员会复核后,报送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条 发布。授权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第七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参与评奖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奖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在评奖过程中不得泄露涉密资料和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申报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出现影响作出公正评审的,评审专家应主动申请回避,或由评奖工作委员会提出回避意见。
第八章 处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有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撤销其评奖工作职务或评审专家资格。
第二十四条 申报单位有拉票、行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公示期间,对经核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产品、作品,取消终评资格。
第二十五条 已获奖的产品、作品,遇到以下情况时,撤销该产品、作品获得的奖项,并追回获奖证书:
(一)确认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二)对产品、作品进行重大修改,仍然在该产品、作品上使用获奖标识的;
(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商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商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1]153号

2001-08-2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卷烟、酒、香皂及汽车轮胎等商品的消费税进行调整。自2001年9月1日起,以上商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调整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部分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调整表




税 号


货 品 名 称
原消费
税税率

调整后的消费税税率

24022000 烟草制的卷烟 50% 150元/标准箱(50000支)的从量税,加上45%的从价税
22030000 麦芽酿造的啤酒 220元/吨 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
250元/吨
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
220元/吨
22082000 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22083000 威士忌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22084000 朗姆酒及其他甘蔗蒸馏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2208500 杜松子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2208600 伏特加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22087000 利口酒及阿迪尔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22089000 其他蒸馏酒 10%/25% 薯类: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15%的从价
税其他: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34011100 香皂 17% 0
40111000 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40112000 客或货运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40119100 人字形胎面的新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401199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40121010 汽车用翻新轮胎 10% 0
40121090 其他用的翻新轮胎 10% 0
40122010 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40122090 其他用途旧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40129020 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40129090

其他用实心或半实心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注: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子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排列几乎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