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政策和技术指南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06:04:13   浏览:970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政策和技术指南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政策和技术指南的通知

建办科函[2008]69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经济适用技术及示范”项目是中荷两国政府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开展的一次重要双边国际合作,由我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项目旨在通过适合我国西部小城镇特点的经济适用技术的集成、工程示范、引入竞争机制政策研究等活动,提高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发展能力,改善环境,推进西部小城镇的健康发展。项目实施以来,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集成、工程示范、市场化与价格/收费政策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

  其中,在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在对我国和欧盟主要国家的技术政策、标准以及成熟技术应用状况进行大量调研和国内外、东西部地区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基于西部地区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集成了适合西部小城镇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的经济适用技术,并在工程实践中基本实现了投资省、占地小、运营费用低的预期目标,对其他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根据示范项目在技术集成上取得的成果,我部组织主要技术承担单位重庆大学编制了《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政策》和《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指南》,分为城镇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处理3卷(网址:www.mohurd.gov.cn)。现予印发,供在工作中参考。工作中有何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王建清

  电 话:010-58934535

  附件:1、《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政策》卷I:城镇供水 卷II:城镇污水处理 卷Ⅲ:城镇垃圾处理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skj/200811/P020081120573821874834.rar

     2、《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指南》卷I:城镇供水 卷II:城镇污水处理 卷Ⅲ:城镇垃圾处理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skj/200811/P020081120573822345252.rar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公布建设系统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报

建设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关于公布建设系统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报

建精[2003]9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建工委、建设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2000年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青团组织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了青年文明号活动,并由市政公用行业向建设系统其他行业延伸,有力地促进了建设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为全面推进建设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动员建设系统广大青年职工积极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部和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市公交总公司第二客运分公司19路等95个单位、继续认定北京市燃气集团公司呼家楼液化气站等247个单位为200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希望新命名的和继续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发扬成绩,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光荣。全国建设系统各单位和广大青年职工要向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学习,在全系统营造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



建质函[2003]19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后营房部:

  为了进一步搞好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我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03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申报材料要于2003年10月底以前(一式三份)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每人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联系人: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王树平  林涛

  电话:010-68393191 传真:010-68394250

  报送材料联系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张春来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  邮编:100835

  电话:010-88082265     传真:010-88082254

  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激励他们努力钻研工程技术,不断提高我国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优秀勘察和优秀设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国家级荣誉奖。评选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第三条  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和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建设部分管部长和有关司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领导、专家及勘察设计大师代表组成。
第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30名,具体名额分配由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部门技术人员数量和科技进步水平确定。
第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应当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技术工作,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中国公民;
2. 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3. 为本专业勘察设计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曾多次主持过重大工业或民用建设项目(含境外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均达到或超过国际或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4. 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并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
5. 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理论上有较高造诣,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六条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还需同时附两位本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七条  工业与民用建筑勘察、设计大师的申报材料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主管部门;专业工程的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的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业,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材料报有关勘察设计协会。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排序后报建设部。
第八条  建设部召开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经过复审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本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在有关媒体和建设部网站上公示30天,广泛征求意见。
第九条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将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报部常务会议审定。对审定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由建设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奖励及有关待遇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